本报北京7月20日讯记者任海涛报道:1988年元月,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设立了检控电话,并向社会公布。同年8月20日,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区、县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也相继建立举报中心。人民群众纷纷举报贪污贿赂、渎职等犯罪线索,群众举报已成为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案件的主要来源,举报中心也已成为反贪斗争的重要组成部门。
据悉,自1988年8月至1998年6月的10年间,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首次举报线索49714件。其中举报贪污贿赂等经济违法犯罪线索40101件,举报侵权、渎职等违法违纪线索2764件。10年来,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已直接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贪污、贿赂案件3839件。对于那些事实不清,性质不明的举报线索,举报中心进行了大量艰苦的初查工作,共初查各类线索9295件,经初查后移送反贪部门立案侦查的达1541件。
近3年,被举报的地局级以上干部210人,举报百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95件。
通过举报渠道,检察机关侦破了一批震动全国的大案要案,如人事部工资福利司司长康耀受贿案,煤炭部华晋焦煤总公司总经理吴雅兴贪污案,三峡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贾瑞兴贪污、挪用公款案,中国青年报社副社长胡敬署受贿、挪用公款案等。首都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已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262.71万元。在法律的威慑下,10年来,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的达523人,其中贪污、贿赂犯罪分子120人,交出赃款352万余元。
另悉,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将统一在7月20日至26日开展举报“宣传周”活动,该活动将突出“人民检察为人民”的主题思想。